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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县发文强制捐款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9-01     所在地区:湖南-长沙市-长沙县     作者:佚名

 

        本站导读:给需要帮助的人捐款,不少人都愿意解囊相助,但最近湖南省长沙县一位教师反映称,从去年开始,“捐款”成了工资单上固定的一项,让他不解又不愿。

  给需要帮助的人捐款,不少人都愿意解囊相助,但最近湖南省长沙县一位教师反映称,从去年开始,“捐款”成了工资单上固定的一项,让他不解又不愿。

 

  作为长沙县一所乡村公办学校的教师,张老师一个月的工资只有几百元,具体到个位数自己都记得清清楚楚。但从去年开始,每个月都莫名少了几十元,一打听才知道,都由学校统一收去参加捐款了。

 

  张老师说,这项捐款叫“一日一元捐”,也就是一天捐一元钱,一年就是365元,但去年又提高到了400元,并且长沙县所有的中小学都这样收取。“这项活动已经开展了好几年,最近不但涨了捐款额,还变成了强制。我儿子在县里的中学上班,也必须参加这样的捐款。”张老师表示实在不理解,“捐款应当是自愿的,而且不该限定额度。经济这样发达的一个县城,怎么要老师拿出钱来募捐?而且还是强制性的呢?”

 

  对此,长沙县教育局的工作人员表示这完全是上传下达的公务履行,按照文件在执行。“据说是发了文件的,民政局布置到教育局,教育局再布置到各个学校。”张老师在学校也得到了类似的答复。

 

  在长沙县民政局,工作人员说,他们自己也都参加了这个“一天一元捐”活动,的确是民政局发了文件。

 

  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表示,该项活动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同意,“我们是发了文,但我们把文件送交了政府,上面的领导同意,我们才会这样捐的。”

 

  据了解,在长沙县,所有捐款、公益事业都由“长沙县慈善会”负责,对于“一天一元捐”活动,慈善会的工作人员首先肯定了目前的强制性,“2004年的时候就有了。政府从去年才开始下文,每天一元钱,365天,干脆提倡我们捐400元,企事业单位员工、干部、教师,都在捐款范围之内。”

 

  而工作人员所说到的这份文件,是由湖南省长沙县委、县政府联合发布的《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天天慈善一元捐”活动的通知》,通知中写道:“各级各部门要把‘天天慈善一元捐’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和重要工作,要组织干部,发动群众,完成任务。”

 

  工作人员还表示,捐款的目的就是帮扶贫困。“慈善会在财政局开了一个专户,主要就用在慈善助学、慈善助医、慈善促居等活动上。”

 

  长沙县慈善会会长彭三明在解释这份捐款的意义时说:“全国号召,省里号召,也是市委市政府的号召,号召全体干部职工,还有居民,一起来献爱心。你们老师按道理觉悟是最高的,思想境界也是最高的,也是扶贫帮困的先锋,走在前面,不在乎这三四百块钱吧。”

 

  长沙县慈善会今年1月24日的捐赠公示显示,去年一年,长沙县“天天慈善一元捐”活动到账捐款312万元,其中201万元来自乡镇。一面是被迫献爱心的无奈,一面是“政治任务和重要工作”的意义,当中的平衡又由谁来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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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县市瞭望》刊号:ISSN 2073-9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