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调控变为上涨幅度:公众感觉被忽悠

3月31日是新“国八条”中所规定各地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截止日期,除北京以外,全国600多座城市对楼市降价只字未提。针对各地并未考虑居民实际支付能力而制定调控目标的行为,更有媒体指出此次房价调控实为地方政府的“文字游戏”。
“国八条”不给力 公众表示“很受伤”
·根据规定,各地需根据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支付能力来确定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但据媒体披露,从目前情况看,绝大多数地方政府仅参照前两项标准,独独遗漏了“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对此公众表示“很受伤”。

·近5成的网民对纷纷上涨的房控目标表示并不惊讶,认为地产行业本身与当地GDP增长关系紧密,在地方政府所公布的调控目标里并未看到参照公众购买力这一标准属于意料之中。
——如果房价真的从2万元/每平米降到5千元/每平米的话,我们低收入者高兴还来不及呢,与承受能力有什么关系?房价只有不断地上涨,我们才会出现承受不了的问题。下跌是考验开发商的承受能力。因此那些胡说八道,实际上就是“打左灯,向右拐。”的实际操作。是典型的把低收人群当弱智来愚弄!大家说我们还有什么指望?
·26%的网民认为,由于实际情况不同所以国务院未能统一调控目标,却为地方政府各行其是统一涨价的行为提供了方便。
——各省各行其是,没有统一的调控目标,都不想降房价,难道中央就没有别的办法吗,各级地方政府不抓落实怎么办?
——强烈要求国务院废除各地政府忽悠老百姓的“限购令”!为什么对开发商虚假房价欺骗亿万百姓不闻不问????!!老百姓的忍耐也是有限的!!!
·另有2成网民表示房价调控原本属于市场行为,政府干预毫无作用,供需矛盾仍未解决。
——真正的买房自住者早就没有购买力了的。让它继续涨吧。涨得越高就越好。反正那些炒房者又不是拿的是自己的钱。都是银行里贷出来的。
调控变涨价 听取意见是关键
·年度房价调控目标期限的截止日刚过,各地公布的调控目标却面临引发争议的尴尬:除北京提出新建住房价格“稳中有降”外,绝大多数地方都是“涨”声一片。对此有媒体报道称,这是一次令人失望的房价调控,中央与地方政府此时最需要做的并不是公布一个最优化的方案,而是对住房保障可行性的正确规划。
评论文章:
工人日报:房价调控,诚意比数字更重要
——说到底,房价调控目标这个数字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一些地方到底有没有诚意、有没有魄力、有没有能力真正调控好住房市场,避免楼市变成资本猖狂逐利的乐园;能不能落实好保障房任务和目标,加大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供应,保障老百姓该改善住房的能改善得起,该保障的能逐步保障到位,这才是调控的目的。
新京报:控制房价,“可行性”比“最优化”更重要
——尽管这条政策路子可行,但并不代表这个政策没有缺点。除了许多专家反复强调的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推进土地制度改革等外,仅就商品房价格调控而言,以居民收入增长为锚的房价控制政策,还需要明显改进。例如,当前无房者基本上是中低收入者,从历年统计数据分析可以看到,在城镇居民五等分收入格局中,最高收入户(10%)与高收入户(10%)的增长往往略高于最低收入户(10%)和低收入户(10%)的收入增长速度。因此,笼统地以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速度为控制标准,很有可能出现房价增长速度低于高收入者收入增长,却高于低收入者收入增长的情况,这势必恶化中低收入者的购房能力。
调控房价不应遗漏消费者实际能力
·一月颁布新“国八条”后,各地政府迟迟不见回应却纷纷赶在最后期限前公布标准,而且都不约而同地规避了“居民支付能力”这一标准,这不能不使公众对政府的诚意产生质疑。作为中国楼市的最终消费者,公众有权维护自身刚性需求;倘若政府一意孤行刻意无视百姓呼声,那么房价调控始终无法为楼市带来春天。